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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会计CPA考试网上如何报名
答: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主页,首先阅读相关通告和规定、同意承诺书条款后,方可根据网页的提示,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号及姓名来注册自己的登录信息(包括登录名和密码)。考生可使用本人的登录信息按提示进行报名操作。报名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在网上报名截止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各项报名费用,逾期交费视为放弃报名。
问:“网上支付”如何操作?
答:考生凭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并带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部分银行卡的银联网上支付功能带有区域性,具体情况咨询银联浙江分公司,银联客服号码为0571-87559223或021-52504520),按照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链接,进入银联商务浙江分公司的电子支付平台系统进行交费。网上交费如有问题,请与银联或发卡银行联系。
问:“网上支付”应注意那些事项?
答:(1)考试报名前考生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的要求,慎重报考,交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2)考生如果没有网上支付经验,请在支付前详细阅读自己银行卡的使用说明。 (3)考生不要使用网吧等公共场所的电脑进行网上支付操作; (4)考生在进行网上支付时,应保护好银行卡号和密码,注意卡内资金安全; (5)考生一旦点击交费按钮,生成电子支付订单,考生的报名状态变为“准备交费”,所有信息将不能改动,请考生谨慎操作; (6)如果因上网条件或网络传输等原因造成支付速度慢,请考生耐心等待,尽量不要重复点击;
(7)如果因为种种原因网上支付没有成功的,考生可点击报名系统中“交费”按钮重新支付; (8)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请不要立即关闭浏览器支付页面,等待报名系统接收考生的交费信息大约15秒后,网站会自动跳转页面,显示“交费成功”字样;
(9)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请不要立即关闭浏览器支付页面,如果由于不小心关闭网页或者由于网络、机器等原因不能自动跳转页面显示“交费成功”字样。我们将会在48小时内对账,对账完毕后,交费状态变为”报名完成”。请注意查看自己的交费状态;
问、2008年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参检范围、时间、方式、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答:1、参检范围: 2007年12月31日前工商登记注册的我市各类外商投资企业。 2、参检时间:公告即日起至6月30日为我市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工作时间;其中,公告即日起至5月31日为企业网上申报时间,5月12日至6月5日为年检复核、集中办公时间,6月6日至6月30日为部门数据汇总、核对时间。 3、参检方式: 采用以网上申报为主的方式。 4、杭州市网上联合年检集中办公地点设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9楼会议室(凤起东路109号);杭州市网上联合年检办公室设在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515室。
问、如何办理2008年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答:1、企业应分别同时登陆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www.zjslhnj.gov.cn)及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zjaic.gov.cn),填报年检资料。 2、企业在两个网站申报的年检资料均获得“通过”后,即按网上提示打印联合年检报告书等资料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联合年检七部门的有关证、照和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于2008年6月5日前办理有关手续。其中:杭州市各城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企业、市直属、杭州之江旅游度假区、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高新(滨江)开发区、西湖名胜风景区企业在2008年5月12日至6月5日到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9楼会议室(凤起东路109号)办理年检手续,各县(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余杭区企业到当地联合年检办公室办理年检手续,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余杭区联合年检办公室确定并告知企业。
问、联合年检报送的审核材料
答:(一)外经贸部门
1、通过网上审核并打印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名)(联合年检报告书右上角有通过网上联合年检审核的验证码);
2、批准证书副本2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7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验资报告全本复印件(仅限应在2007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供)(加盖企业公章)。
(二)财政部门
1、通过网上审核并打印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名)(联合年检报告书右上角有通过网上联合年检审核的验证码);
2、财政登记证副本;
3、审计报告;
4、验资报告复印件(仅限应在2007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供)。
(三)国税部门
1、通过网上审核并打印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名)(联合年检报告书右上角有通过网上联合年检审核的验证码);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地税部门
1、通过网上审核并打印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名)(联合年检报告书右上角有通过网上联合年检审核的验证码);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地税);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规定所必须提交的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工商部门网上年检反馈的审核意见。
(六)外汇管理部门
1、通过网上审核并打印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名)(联合年检报告书右上角有通过网上联合年检审核的验证码);
2、外汇登记证(原件);
3、200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全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2007年度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验资报告全本复印件(仅限2007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加盖企业公章)
6、企业有外债的需提供外债登记证、外债签约表以及变动表。
(七)统计部门
1、通过网上审核并打印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名)(联合年检报告书右上角有通过网上联合年检审核的验证码);
2、企业统计登记证(副本)。
问、联合年检技术支持单位及电话
答:技术热线:12366 0571-85094697 85095697 85193697-21、20、16、12、15
技术支持: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问、联合年检集中办公时间地点安排
答:集中办公地点: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楼会议室(凤起东路109号)
市各城区集中办公时间安排如下:
江干区: 5月12日、5月13日
西湖区、西湖名胜风景区 5月14日、15日、16日
之江旅游度假区 5月16日
高新(滨江): 5月19日、20日、21日
拱墅区 5月22日、5月23日
市直属企业: 5月26日、5月27日
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5月28日、29日、30日
上城区: 6月2日、6月3日
下城区: 6月4日、6月5日
问、如何办理新办税务登记?
答:新办税务登记已经实行“免填单”。纳税人只需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和公章,既可到杭州市中山中路271号直属分局联合办证大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业务流程:纳税人将所需资料递交到窗口——>工作人员完成所有信息的录入,打印税务登记表(三份)——>纳税人签字、盖章确认——>打印税务登记证。
问、企业新办税务登记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答:1.工商营业执照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和复印件(2份)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
4.公司章程、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5.验资报告原件(1份)
6.自有房提供房产证、租用房提供租赁合同(1份)
7.外经贸委批准证书和批复文件(各2份)——外商投资企业新办税务登记需提供
(个人独资企业第4、5项不提供;个人合伙企业第5项不提供,需提供合伙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问、分支机构新办税务登记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答: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
2.分支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和复印件(2份)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
4.总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5.总机构章程原件和复印件(2份)
6.总机构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1份)
7.总机构批准分支机构开业的文件或相关决议(2份)
8.自有房提供房产证、租用房提供租赁合同(1份)
问、其他单位新办税务登记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答:1.其他核准执业证件或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和复印件(2份)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
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5.验资报告原件(1份)
6.自有房提供房产证、租用房提供租赁合同(1份)
问、个体工商户新办税务登记 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答:1、工商营业执照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 2、业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问:如何办理发票领购?
答:初次领购发票需携带下列资料,填写《发票领购簿申请审批表》到税务分局办税大厅发票窗口审批,经批准发给《发票领购簿》,凭《发票领购簿》领购发票。《发票领购簿申请审批表》需加盖公章。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发票领购簿申请审批表》; (3)购票人员身份证明; (4)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第二次及以后领购发票,携带相关资料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直接领购发票,实行验旧购新的还需携带前次领购的发票存根联。《发票领购簿申请审批表》需加盖公章。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发票领购簿》; (3)《发票缴销登记表》; (4)实行验旧购新的还需携带前次领购的发票存根联。
问:符合什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申请使用电脑版发票?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申请使用电脑版发票:①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②财务制度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③发票使用量较大,或现有手工版发票式样不能满足其业务需要;④有专门的计算机开票人员。
初次申请电脑发票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2)购票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第二次及以后购买电脑发票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发票领购簿》;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发票明细报表》(要求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4)《发票缴销表》(要求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5)需缴销的发票。
问:丢失、被盗发票应该如何处理?
1、应于丢失、被盗当天,向主管税务分局办税服务科递交书面报告,并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在报告表中无法全部反映时,可以使用《挂失/损毁发票清单》,作为报告表的附件并在提供资料中注明,然后在市级报纸(杭州日报、钱江晚报、都市快报等)上公开声明作废; 2、凭报纸原件及《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挂失/损毁发票清单》、《发票领购簿》接受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处罚后税务机关将核销记录打印在《发票领购簿》上; 3、税务分局办税服务科在纳税人登报申明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
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挂失/损毁发票清单》; 2、《发票领购簿》; 3、刊登声明作废的报纸原件; 4、发票遗失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问:门征如何开具劳务发票,如何缴税?
答:纳税人提交相关资料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税务机关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纳税人持缴款书到银行缴纳税款后,凭已完税的缴款书原件到税务机关为其开具《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
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付款单位出具的证明(1份)(证明纳税人姓名和劳务发生内容、时间、金额,加盖公章); 2、劳务费清单(1份)(自制表格,列明每个劳务人员的姓名、金额,并加盖公章,切勿使用工资单或出现“工资”字眼,一律使用“劳务费”); 3、劳务人员(纳税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应缴纳税种、税率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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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缴税种 |
适用税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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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
劳务收入×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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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税 |
营业税额×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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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
营业税额×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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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费附加 |
营业税额×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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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
(劳务收入-本表所列税费-费用)×20% |
1、(劳务收入-本表所列税费)后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2、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
问:汽车出租发票开具如何办理? 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纳税人提交资料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税务机关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纳税人持缴款书到银行缴纳税款后,凭已完税的缴款书原件到税务机关为其开具《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
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产权人(车主)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问:代开《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应到哪里办理?
答:1、除自开票单位和外地来杭企业外,不专门从事建筑业务而偶然在市区范围内发生建筑业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 2、外地来杭企业在市区范围内发生建筑业务的,统一由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并代征税款。 3、境外建筑企业在杭发生的业务仍统一到杭州市地税局开发区税务分局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发票。
问:代开《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时,要缴哪些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先征税后开票。对代开《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发票的单位,应征收营业税3%及相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所得税的征收按原征收方式执行;对代开《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发票的个人,应征收营业税3%及相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个人不能提供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难以计算成本费用的,个人所得税按1%的征收率征收。
单位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建筑业务合同、工程决算单据(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付款单位盖有公章的支付证明(1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个人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建筑业务合同、工程决算单据(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付款单位盖有公章的支付证明(1份); 2、纳税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问:境外企业在杭承包建筑业务需要缴哪些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营业税3%及相应的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建筑业务合同、工程决算单据(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境外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登记或注册证明的复印件(1份); 3、经办人员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问:代开《销售不动产发票(代开)》时, 应到哪里办理?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1、在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余杭)除自开票单位外,不专门从事不动产业务而偶然发生不动产销售行为的单位,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 2、在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余杭)发生个人销售不动产业务的,统一由杭州市农税征收管理局代开《销售不动产发票(代开)》并代征税款。
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不动产销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问:如何开具地税红字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根据上述条例,地税发票需要开红字发票,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有效证明指对方已入帐的发票复印件及该张发票的记帐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发生红字业务情况说明),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发生部分折让时也需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发票。(货运发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海康公司发票软件设置当月可作废,跨月必须开具红字发票
开红字发票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只要能收回原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跨年也可开具红字发票。
问、如何鉴别真假发票?
新版发票可从两方面进行真伪鉴别。
(1)从发票本身的纸张和油墨进行鉴别。①新版发票采用彩色纤维加无色荧光纤维双胶纸印制,因此发票联(抵扣联、收据联、证明联、换票联,下同)上能用肉眼能看到的一条条无规则的彩色纤维丝可用大头针将其挑出来,若在荧光等照射下(可用验钞机照射)还会显示出许多肉眼无法看到的不重叠的纤维丝。②发票票面右上角的“地税”字样采用温变防伪油墨印制,油墨颜色会随温度升高而由绿色变为无色,温度降低时又会变回绿色。③在荧灯光照射下发票监制章、发票号码、发票有效期会呈橘红色反应,票体正中间会出现“×××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
(2)上网查询。可登陆杭州财税网(www.hzft.gov.cn),在首页左边有“发票查询”模块,可以查询05年以前的字轨类发票并且是杭州市市区范围发售的发票。其他发票请直接到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的发票查询子系统查询。
(3)通过拨打“12366”自动语音系统或者人工查询发票真伪。
问、申报时提示企业注册名不存在,是什么原因?
答:可能是该企业最近做了名称的变更,需要在网税系统的“系统设置”中修改用户名。
问、网上申报密码丢失如何处理?
答:到税务部门办理,重新打印的注册码找回密码。
问、企业开户银行帐号被冻结,还能不能报税?
答:可以。网上申报的企业可以在网上申报后至大厅开具税单,缴纳税款。或者直接上门申报,开具税单,缴纳税款。
问:上月少申报,本月是否可以网上补报?
答:不可以,补报以前月份的只能至办税服务大厅凭申报表申报。
问:开通“一户通”如何办理?多久可开通?
答:带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副本至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申请办理,签订“一户通”扣款协议,在协议书上盖章,并送缴税开户银行盖章,三方各执一份。一般第二天即可开通。
问:网上申报录入错误如何申请修改?
答:如果少录入了,请继续申报。
如果多申报了且税款还未扣款成功,马上在网上提交文书,要求申报作废,即进入网上申报的“涉税文书”功能模块中的“其它文书”,选择相应的文书,填写修改原因,同时必须正确填写该表的所属时间,在确认行打上钩,再点击确认即可,等待税务部门批复后,纳税人可在网上重新申报。提交文书后最好再电话联系,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如果多申报了且税款已扣款成功,请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科办理退税手续,同时重新正确申报。
问: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怎样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答:目前已经有36家银行向省地税局提供了电子扣税转讫专用章印模,具体名单(见附件1)。对在上述银行开户的纳税人,可启用网上打印凭证。其他纳税人启用时间待银行提供印模后另定。
纳税人必须在每月征期结束(每月10日,节假日顺延)以后登录浙江地税网站打印凭证,以免影响网上申报及其他功能的正常使用。
纳税人通过网站打印凭证的流程:
1、纳税人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税系统,尚未注册的纳税人(主要是双定户)可以到地税机关打印网税注册码进行用户注册。
2、进入网税系统后,鼠标点击“涉税查询-纳税查询-打印缴税付款凭证打印”菜单,输入扣款的起止时间,系统显示扣款日期列表。
3、选择需打印凭证的扣款日期,系统显示该凭证的内容,鼠标点击[打印]按钮即可打印该凭证。
问:年终结算通用申报表如何填写?
答:《年终结算通用申报表》主要用于哪些需要在年底进行结算(或清算)的而又没有专用结算(或清算)申报表的相关税种,对无需结算(或清算)的相关税种,不必使用该申报表。
问:在纳税申报时,系统跳出财务申报提示信息,如何解决?
答:目前纳税人在进行申报时,系统会根据财务报表是否报全的情况进行提示,即你单位在进行申报时,若财务数据没有上报,系统会予以提示(但并不会限制申报)。部分纳税人反映在点击该提示信息后,相关申报表无法跳出进行申报。此问题是由于计算机的网页上有拦截弹出式窗口的功能开启或使用了3721等网页保护系统而引起的。纳税人只要将网页上的拦截弹出式窗口的功能或3721等网页保护系统关闭,申报表就可以跳出来进行正常申报了。
问:系统软件在升级时由于网络原因发生的问题有哪些?(包括全员申报系统、开票系统等软件)
答:系统软件在升级时由于网络原因发生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进行软件系统升级时,显示错误代码是10060。
2、点击软件图标后,显示“目前无法与服务器正常连接,无法判断系统是否有最新版本,是否要继续申报”,点击继续申报,操作到上报这步骤时,系统提示“目前系统已有最新版本,请重启系统,系统将自动升级”,然后重启后就又出现之前的提示。
3、点击软件图标提示升级,要求选择升级站点,分为:“浙江……某站点”或“金华……某站点”,选择浙江的站点后,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一直停留在升级的状态中就不动了;还有一种就是提示升级不成功,网络不通。
4、上传时提示网络不通、服务器忙碌等。
5、连接测试失败。
上述问题主要是由于省局服务器访问量过大,导致部分连接要求被驳回,造成升级不成功。部分显示正在升级的用户中途也会被提示“升级失败”,这也是服务器繁忙,使升级占用时间过长所致(正常的升级过程大约只需3、4分钟左右)。
此外,如果企业是选择从网税系统下载的软件进行手动升级这种方式的,也同样受限于省局的服务器容量。建议纳税人在升级时选择“金华站点”进行升级下载,尽量避开更繁忙的站点。
问:系统软件升级成功后,报表无法正常上传该如何解决?
答:系统升级成功后需要修改默认的连接方式,原来的个税申报版本连接方式分为“电信用户”、“网通用户”和“其他用户”三种,而新版本的报税系统对网通用户做了更细的划分。同样是网通用户还需区分杭州网通与浙江网通等,如果企业采用的刚好是浙江网通的接入方式则需要通过超级用户(Admin)登录,进入初始化向导后把连接方式修改为“其他用户”进行申报。 |